外交部研究設計會科長楊慶輝9年前任職北美司科長時,
,明知2張發票消費4萬元是購買洋酒所得,
,卻以不實的餐費名義報支,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楊執行公務有欠誠實,
,決議將楊記過2次。 至於購買的洋酒,
,交由楊當時的主管前北美司長秦日新,
,隨秦赴任紐西蘭擔任代表而送到紐國,
,供秦作公務交際之用,檢察官認為楊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予以不起訴處分。,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