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姓警員殉職,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移靈車輛繞回汐止分局,
主機代管
,同仁列隊敬禮。 記者曾吉松/攝影 分享 facebook 日前汐止派出所薛姓員警追捕王男時不幸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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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被檢方裁定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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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籌不出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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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為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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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時向轄區派出所報到;該處分引發外界抨擊,警政署也嚴正抗議。暫且不論是否該追車,從事後警方公布錄影畫面可知,員警巡邏時發現王男違規紅燈左轉,合理懷疑是酒駕或持有毒品,途中以無線電通報支援,但王嫌仍加速逃逸,薛員認真執法應受肯定。 追車的風險是很高,員警及犯嫌都可能出車禍,甚至傷及無辜;但基於警察職責,該追時還是會追,畢竟有責任感的警察,還是會把正義放在第一順位。不過,一旦決定要追車時,便不能忘了安全觀念及比例原則的適用,通報請求支援、保持適當距離、喝令停車、鳴笛,不斷評估情勢等待最佳時機,而非一味地緊迫盯人強勢執法。就以發生在桃園真實案例而言,縱使機車駕駛人及其友人在逃逸中自撞導致一死一傷情況,最終法院認為員警駕駛警車均採取以四十至五十公里車速在後跟追,與駕駛機車逃逸人保持三至四公尺之車距,並鳴放警笛、多次叫當事人停車,也無故意碰撞機車、超越機車或把機車逼向路旁之撞車、超車、逼車等妨害機車駛人安全駕駛之動作。當事人騎乘機車自行招致危險,終致機車失控前車頭自行撞擊水泥墩護欄,造成死傷,並非員警駕駛警車撞擊機車所致,員警之追緝行為及過程並未違反比例原則。因此,警察決定要追車的剎那間,安全觀念及程序合法便為最高指導原則,支持警察依法執法,但也要平安回家,才是全民之福,沒有人是局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