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參照台北、新北市的作法,
商標審查時間
,將強制移置與保管占用停車格或路邊的廣告車或參選人宣傳車,
專利訴訟
,昨天通過自治條例草案並送議會審議。
宜蘭常有廣告車占用停車格或占停路邊,
熱壓帕里尼
,作為宣傳看板,
Gmp
,因白線區及停車格可合法停車,
珍珠奶茶
,無法強制要求離開,
黑糖家
,但這些車輛影響市容又占用停車空間,
桃園紙箱
,引發民怨。
縣府發現,
口碑行銷公司
,占去停車空間的車輛有賣房子、車輛甚至競選廣告車,為納入管理與改善,參考台北市、新北市作法,擬訂「宜蘭縣廣告車輛移置與保管自治條例」,未來將比照違規停車,依法拖吊移置與保管。
自治條例獲縣務會議通過並送縣議會審議,未來若通過施行,凡車身外有廣告行為而停放在道路的車輛,包括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公眾通行之地,警察將移置與保管,車主要付移置費與保管費,小型汽車廣告車每輛次移置費600元,保管費每天500元。
對此,有駕駛人叫好,認為宜蘭停車位已愈來愈難找,假日更是一位難求,被這些「掛羊頭賣狗肉」的難看廣告車占用,真的很討厭,能有法可管,希望早一點實施。
「廣告車的定義是什麼?」有業者質疑,如照規定,只要被認定是廣告車,停公司門口或路邊暫停都不行,即使是合法停車格,下車買個東西都不行嗎?未免太嚴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