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楊姓網友日前在公司上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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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名三峽派出所的員警來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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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遞出一張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筆錄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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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楊男在臉書上PO文「公司被A流感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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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情擴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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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高雄找不到可以打疫苗的地方」有散布假消息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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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楊男對警方處理程序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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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應解釋不清楚才會釀誤解,該案是否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方仍在研判當中。楊男上個月26日在臉書上PO文指稱,他因公司被A型流感入侵致電去疾管局詢問,卻得到局管局請他們自力救濟,打去疫苗生產公司詢問哪間醫院診所有進貨的回覆,他因此在臉書上PO文抱怨此事。 5天後兩名三峽派出所的員警自新北市三峽區遠赴高雄市找他,遞出一張刑事通知書向他表示該PO文是散布假消息,疑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楊男聲稱,當時員警向他說「不做筆錄就會逕行移送,到時要跑到台北更會麻煩!」因此才會以為如果當下拒做筆錄,日後可能會被移送,或者在應到日(1月6日)要在跑新北說明,才接受警方做筆錄。楊男事後認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通知書並無強制力,且社會秩序維護法並非刑事案件不會移送地檢署。楊男不解為何警方要遠赴高雄親自向他遞交通知書,再者如果當時拒絕做筆錄,日後只需要向由戶籍地(高雄)的簡易庭或警察機關說明即可,因此認為當時警方誘騙他同意做筆錄。三峽警方回應,如果楊男拒絕做筆錄,可能後續會逕行移送,但未明確說明移送地點是地檢署還是簡易庭,警方也並未表示,如沒完成筆錄日後要到新北說明,當時警方也陪同楊男逐條查看他的po文資訊並且打電話至相關單位求證,確定沒有「自費的疫苗」而公費疫苗尚有庫存,經查證楊男才同意警方做筆錄。該案件是否成立社維法,警方仍在研判當中,對於誘騙做筆錄一說,警方認為是當時解釋上的問題,才會讓楊男有所誤解。楊男日前在臉書上PO文,疑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並對警方處理程序提出質疑。記者陳弘逸/翻攝自臉書 分享 facebook 對於誘騙做筆錄一說,三峽警方認為是當時解釋上的問題,才會讓楊男有所誤解。圖/翻攝自三峽分局臉書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