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業餘攝影師在臉書認識業餘外拍模特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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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5000元代價邀約外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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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又傳訊「想做、1萬5可以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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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回覆「要帶套」;但吳見面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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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女子姿色與想像中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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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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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被提告強制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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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
今年9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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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31歲吳姓男子在臉書上物色到一名兼職模特兒(22歲),他看到照片以後驚為天人,便傳訊詢問是否能以5000元的代價到旅館拍攝性感照片。
吳遊說女子,若通過他的審核,還能幫忙介紹內衣型錄及情趣內衣模特兒的工作,一季薪水高達15至20萬元;女子答應後,吳又傳訊「想做要多少錢、給妳1萬5可以接受嗎」?女子回覆「你的意思是做?」後來再回「做的話要帶套」。
兩人在10月中下午見面,前往汽車旅館,拍攝女子穿著情趣內衣的相片,結束後便脫光衣物,發生性行為;但吳覺得女子本人與臉書照片有差距,要求殺價5000元,女子不同意,他仍只交付1萬元離去。
該女子不滿,指控吳男藉邀約外拍,以類似催眠的方式將她洗腦,讓她在半推半就下發生性行為;檢方認為女子說法與常情不符,加上吳提出臉書訊息為證,認定罪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