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負擔扣繳額 視同已支付租金

高雄國稅局表示,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租賃兩造如約定由承租人負擔租賃所得扣繳稅額,

網路代銷

,則該租賃所得扣繳稅額視同租金。高雄國稅局近期查獲A公司向B君承租房屋,

漸進式排名

,租賃契約約定由A公司負擔租賃所得扣繳稅額,

台中關鍵字優化

,B君每月實收租金18萬元,

FB粉絲團經營

,A公司誤以18萬元的10%扣繳稅款1.8萬元,致發生短漏扣繳稅款情事。根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租金按給付額扣取10%扣繳稅額。高雄國稅局指出,依財政部賦稅署48台財稅發第01035號令規定,租賃兩造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某項納稅義務,或代出租人支付租賃財產的修理維持或擴建費用,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則承租人因履行此項約定條件而支付的代價,實際即為租賃財產權利的代價,與支付現金租金的性質完全相同。,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域申請
SEO優化
關鍵字達人
網路代銷公司
產品代銷
網頁設計
專營FB粉絲團
社群行銷達人
購物網站租用
關鍵字優化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台中網路公司
網路行銷顧問
網站租用
排名優化
客製化網頁
專業網頁設計
漸進式排名
排名系統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