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今日表示,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
,為開放陸方在國內執行食品衛生檢驗,
,僅開放陸執行醫療器材非臨床試驗項目。 坊間部分文宣指稱陸方可在我方執行食品衛生檢驗項目,
,食藥署澄清未開放食品衛生檢驗項目,
,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技術與檢測分析業別中,
,僅開放陸方在台執行醫療器材非臨床試驗項目。,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