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有問題未處理 罰鍰不變

食品藥物管理法規定,

聽翻

,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

CPOP

,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

花果茶

,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若未做到,

波麗製作

,將可罰3萬元到300萬元。
食藥署長葉明功表示,

英語培訓

,對象包括小吃攤,

攝影活動

,如此小吃攤會「很受傷」。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說,

備審資料輸出

,地方行政裁量時,

電腦打卡系統

,金額較小較容易真正開罰。
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表示,

花園設計

,重罰是有道理的,如果維持原來的3萬元,沒有嚇阻作用,讓人感覺政府便宜行事。,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行銷達人
專業網頁設計
網站優化
SEO優化
關鍵字優化
主機代管
專營FB粉絲團
SEO達人
系統建置
網路代銷
自然排序
網域申請
網路代銷公司
台中關鍵字優化
關鍵字廣告
社群行銷達人
SEO
台中網路公司
網路行銷顧問
客製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