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商會員盧柚昇3年前投宿大雅區的杜拜風情時尚旅館,
庭園設計
,跌落房內游泳池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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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四肢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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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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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辯稱房間內設的是景觀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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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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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查出業者未依消保法規定禁止房客進入景觀池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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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未設安全設施,昨判業者賠償被害人1885多萬元。
汽車旅館業在房內設游泳池或SPA池是否違反建築法規?市府觀光旅遊局指出,曾進行聯合稽查,確認業者有以衛浴設施提申請,設施規模較大,但仍符合標準,不用申請雜項執照。
觀光旅遊局長張大春表示,該家旅館在中市登記有案,但此攸關民眾權益應說明清楚。觀光管理科長林鴻文說,去年7月稽查,業者擅自增加17間客房,違反旅館業管理規則開罰5萬元。
盧母得知判決說:「或許是命吧!」希望拿理賠金請專人協助照顧,她可全心幫兒子復健。盧母指現在每月要還房貸,經濟勉強維持吃三餐,有賠償金雇人幫兒子復建,有信心「一定能好起來」!
「目前未接到判決書,會跟律師研議是否上訴!」汽車旅館負責人昨避不見面,由吳姓經理回應,但一問三不知。
判決書指出,36歲盧柚昇99年7月與友人投宿杜拜風情時尚旅館,房內有游泳池,盧自池畔跌入池中受重傷,四肢癱瘓無法起身。
盧柚昇說,他住在澎湖,純樸不諳法律,本不願以訴訟解決,但多次調解,對方僅願賠償50萬元,與他所受損害差距甚大,才提民事損害賠償。
紀姓業者指稱案發當晚,盧男與其他友人在房內喝酒狂歡,故意往景觀水池內跳,才造成重傷害;房內設置是一般景觀水池,並非游泳池,設有禁止跳水或游泳等警語。
陳姓青商會員證稱,與其他會友到盧柚昇房內唱歌,盧沒喝酒,他在躺椅休息聽到「砰」一聲,看到盧浮在水池上;另名徐姓證人也證稱未看到盧喝酒,也未下水游泳。
法官查出業者未管制房客進入景觀池游泳,也未在水池四周設防止跌倒的設施,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難認有安全性,因此判決業者賠償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