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facebook 台灣出現居民拒絕身心障礙者或長照機構進駐社區已非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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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此次發生喜憨兒福利基金會欲進駐「奧斯町公寓大廈」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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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引發社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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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對於社會接納身障者的溝通值得檢討與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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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丟給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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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推動全民對身障者及長照需求者認識與接納的長期溝通工程。觀念的改變或建立均需要規畫完善的溝通工程,不是靠法律規範或一紙公文執行。台灣為迎合世界人權發展趨勢,早在民國六十九年立法規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至今完成十七次修正,台灣對身障者的保護雖比四十年前進步,但社區民眾接納身障者,卻是原地踏步,關鍵在於衛福部在這四十年,於社會宣導對身障者的了解與接納做了什麼。 隨著高齡化急遽發展,台灣老年人口至今年六月已超過三百五十萬人,占總人口的十四.九%,其中失能及認知症(失智)長者人數也近百萬;目前長照住宿式機構缺口超過五萬張床。衛福部五月宣布,將以總經費五十億元,目標四年內至少先完成增設五十個區域的住宿式長照機構,以布建住宿式機構公共化資源計畫。衛福部提出這計畫時,再次逃避如何讓社區民眾能接受長照機構的問題,將問題丟給地方政府,等到屆時選定地點,發生居民抗議時,讓地方政府頭痛;如果居民沒有聲音就算僥倖。類似狀況持續出現在長照2.0政策執行過程,衛福部管政策規畫,問題是規畫時少與政策標的者進行溝通,執行時更是忽視雙向溝通工程的規畫,衛福部的溝通僅有政策宣導的單向溝通,換言之,請接受,直接去做;三年下來,許多新政策一推動就遇到阻礙與抗拒,從「照顧管理資訊系統」、「長照居家服務」支付整合試辦計畫及照服員薪資等問題。沒有人願意老來失能或失智,也沒有人志願成為身障者,更沒有父母願意生出身障者,一旦家中出現一位身障者,家庭成員因親情願意去照護。政府該做的是提供支持體系,及讓社會能夠友善接納與關懷的態度,雖無法讓每位民眾均有同理心,此刻政府即應責無旁貸,經由不同途徑溝通,建立觀念。孟子離婁上篇提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當「身障者權益保障法」、「長照服務法」等一一立法完成,政府至今仍未針對民眾觀念進行研究,規畫出完整的溝通計畫,中央應經由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等途徑,努力改變民眾認知。社區民眾關心房價會否下跌,或身障者會否影響子女安全等,前者可由客觀第三者提出研究數據,後者則由地方政府、身障團體舉行社區公關活動,與社區直接互動、相互了解,甚至提供場地或相關服務給社區民眾,達成互助與互利。走向高齡化與少子化社會,社會更需要不同類型長照機構來支持家庭,身障團體與長照機構是否能讓社區民眾接納,是刻不容緩的議題;讓社福設施順利進駐,成為好鄰居,請衛福部及早重視觀念溝通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