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尖峰時段行經高速公路路肩開放通行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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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終點時大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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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切入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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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後方車輛以行車紀錄器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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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罰四千元;法官發現王確實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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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批車輛都堵在路肩,不能只處罰一人,認定檢舉不算數,撤銷裁罰。行車紀錄器檢舉交通違規已成常態,此案「有圖為證」法官卻有不同見解;對此警政署表示尊重,但強調依現行法令仍會依規定開單舉發。王男去年駕車行駛中山高汐五高架道,尖峰時行駛路肩開放通行路段,但在通行終點因主車道大塞車,無法切入,被後方車主以行車紀錄器拍攝檢舉,國道警方依「行駛路肩」開罰四千元。王男認為下匝道的車輛幾乎天天塞車,車輛回堵根本無法切進主車道,這是設計上的缺失,「會害堵在車陣的駕駛人都吃罰單」,打行政官司主張撤銷裁罰。法官認為,警方應檢討路肩通行終點是否適當,在車流爆量時段宜放寬限制,行車紀錄器顯示路肩通行終止後仍有大批車輛塞在路肩,「一大票駕駛人都違規」,不該只開罰被檢舉人,以路肩通行終點設施有瑕疵、行車紀錄器不能做為裁罰依據,判決撤銷。另一件兩輛小客車在高速公路尬車,後車以行車紀錄器檢舉前車任意變換車道,警方開罰三千元;法官認為後車也違規,不能只對前車主開罰,裁罰無理,也判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