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年5月修法將現行每半年發放一次軍公教遺族領月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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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為3個月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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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軍公教及立委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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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裁示維持現行每半年發放一次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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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今天配合再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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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回到原點。
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刪除按季發給規定,仍為每半年發放一次。
行政院財政健全專案小組原決議軍公教月退俸明年改採季發,小組召集人是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但行政院長江宜樺7月上旬緊急喊卡,銓敘部今年5月已修正公務人員遺族月撫慰金發放方式,明年起由原本的半年發放改為季發。
銓敘部指出,因為現在一次發給6個月,如果遺族1月領,但2月過世,完全無法追回,推動修正發放方式,教育人員也跟進,但教育部之前修施行細則,送到行政院卻被退回。
銓敘部表示,因行政院暫緩推動軍公教退撫給與發放時程檢討案,決定亡故退休的軍職及教育人員遺族月撫慰金發放時程維持每6個月發給一次,如果不配合修正細則,就只剩死亡的退休公務員遺族發放時程,自明年1月1日開始改季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