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北基的升高中方案與教育部的政策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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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雙北市長與教育部長的對抗。雙方都自稱符合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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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事實或是神話?
事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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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立場都得到部分家長與學生的支持。不幸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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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不承認自己只得到部分民意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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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堅稱自己代表全體民意。這不僅不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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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模糊議題,使問題更加難解。
目前所謂的十二年國教政策,是先決條件不成熟而勉強拼湊上陣。各學區現有高中、高職良莠不齊,公私立學校利益有別,短期內難以改變。教育部力推忽視成績差異而就近分發入學的政策,可以得到國中後段生的支持。但許多前段生不甘於優劣不分,仍然想擠入都會中心的菁英高中,以及採納甄別度較高的入學評量方法。這正是北北基的政策。
因此,雙北市長與教育部的爭執,基本上是前段生與後段生利益衝突。
民主社會可貴在尊重差異。但尊重差異的前提是承認差異,承認自己的意見最多只能代表部分人,而非全民。但現在國教政策的爭議雙方,都將自我立場膨脹為代表全民。對立的家長團體都打著全國性的頭銜。這不是誠實的辯論。
只要學校仍有優劣之別,則前段生想透過競爭進入菁英高中,後段生想減少考試的痛苦而就近入學,甚至運氣好就近分發到有名高中,兩種學生的利益衝突不是任何漂亮口號可掩飾的,更不是教育部長可化解的。
民主社會裡的利益衝突,最後只能透過民主制度手段達成妥協。各縣市是否保留菁英高中?保留幾個?菁英標準為何?如保留菁英高中,則何種入學制度才有甄別力?不想參加菁英競爭的其餘多數學生如何減少考試痛苦?兩種途徑如何並存?這不是教育官僚可承擔的政治決定,這應是議會的職責。
教育單位的職責是擬出幾個方案,讓議會來決定取捨。立法院如果認為全國應該一致,就由立法院選擇一個方案。如果立法院認為應該尊重各地民意,則應要求教育部尊重地方自治權,由各縣市議會決定。
目前的政策衝突,似乎是各級議會怯於承擔政治責任,袖手旁觀,讓中央與地方教育官僚對抗。而對抗雙方都不敢承認自己的政策並不代表所有學生的利益,因此也都不願考慮讓前段生與後段生自願分流的入學方案。
讓我們誠實點吧。菁英學校與菁英學生不願放棄競爭,就讓他們競爭。多數學生自覺競爭無益,就讓他們免試分發。各縣市可依人口比例保留某些競爭入學的菁英高中,其他學校依學區免試分發。這或許是最可行的妥協。但政治妥協責任,應由議會承擔,而非教育官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