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酒測攔檢要有明確立告示牌,
台中排汗太空艙
,或有相當程度合理懷疑,
台中關鍵字行銷
,才符合大法官解釋精神。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羅姓男子遭警方攔查,
seo優化
,酒測值達零點一八毫克,
台中太空艙
,遭罰款、吊照。羅提告指警察「無差別攔查」,
二胎房貸
,新北地院勘驗後,
各行業求職面試題目
,認定警方攔查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健康險推薦
,取得的酒測值不得當作裁罰依據,撤銷罰單。羅姓男子去年九月五日清晨,騎機車行經台北市華中橋機車引道時,被警方攔查酒測,酒測值為零點一八,警方開出罰單;羅向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交裁處認定他確實酒駕,並以他五年內二度酒駕,裁罰九萬元、吊銷駕駛執照,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羅不服提告,指酒測應依正當法律程序,人民沒有「無端」接受酒測義務,請求撤銷裁罰。交裁處人員證稱,當時警員發現羅行車不穩、眼神恍惚,攔查後以酒精檢知器檢測顯示有酒精反應,羅也承認飲用啤酒,依法實施酒測;警員依規定告知程序,羅確實有酒駕違規行為。交裁處並指出,鑒於近年酒駕肇事致死人數有逐年攀升趨勢,已居肇事之首,近期仍接連發生酒醉肇事致人死傷嚴重事故,已凝聚社會各界對防制酒駕共識;羅領有駕照,應熟悉交通法規並遵守規則,明知酒後不能駕車輛,仍於五年內二度酒駕,裁罰無誤。法官勘驗錄影光碟,確認現場沒有設置酒測攔查告示牌,卻對經過引道的機車騎士全數攔停,認定屬無差別攔停稽查,未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規定。法官依據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意旨:「警察人員對人實施臨檢,須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判決指出,若為「易酒駕路段」,以抽象性時間、地點標準,於道路上設置路障、酒測告示牌,經員警觀察過濾後要求該時段經過的交通工具,民眾始負有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的義務;否則無差別攔停酒測程序,違反法律正當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