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並罹患失智症的六十八歲吳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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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和陳姓女子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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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長子質疑父親的智商如同十二歲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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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意識能力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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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請法院確認父親再婚的婚姻關係不存在。法院以吳當時自行走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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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意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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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婚姻關係存在;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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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定讞。
經商有成的桃園縣吳姓男子(六十八歲)與陳姓女子認識十多年;四年前吳中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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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被診斷為巴金森症候群及有失智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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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自理日常生活,但他在三年前和陳女結婚,引發吳男家人爭議。
吳的長子指稱,父親曾表示要將名下房地產過戶給他,直到陳女阻撓父親辦移轉登記,家人才知父親再婚。
吳的長子說,父親就診記錄顯示智能低於十二歲,意識不清,怎麼可能有意識能力結婚。他認為父親沒有結婚真意,請求法院確認父親再婚的婚姻關係不存在。陳女反駁稱兩人交往已久,結婚登記時也有證人。
法院傳訊戶政人員到庭作證,他們指出,吳當天走路到戶政事務所動作緩慢,經詢問後,吳表示要結婚;證人也證稱,兩人結婚當天在餐廳請客,還被客人消遣沒穿禮服。
法官認定,吳的醫療診斷證明書只能證明他患有巴金森症候群及失智症,依相關證人證詞,吳結婚時意識清楚且很高興,判決吳的長子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