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行政院賴清德院長率領施俊吉副院長及金管會主委顧立雄盛大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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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由金管會擬定並經行政院院會通過的「金融發展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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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金融攜手產業、結合科技創新、進軍國際市場、普惠金融服務為四大願景;在銀行、證券期貨、保險及金融科技四個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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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以擴大機構規模、打造國際化理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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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內新增百檔上市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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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保障型及高齡化產品占比、微型保險承保人數、國內5+2產業創新投資金額,每年受理最少十件創新實驗申請案為目標,訂出了洋洋灑灑15個推動方向、87項具體策略。仔細研讀了這87項具體策略,相當一部分是公務員的作文比賽,例如:銀行業發展的具體策略中,有一項為制定今年銀行業對中小企業及5+2新創重點產業融資的成長目標,分別為新台幣2,700億元及2,000億元。在台灣的自由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訂定銀行放款成長目標,意義不大。又如:在提升保障型保險商品占比的目標下,具體策略為保障型商品的準備金利率加碼優惠,以降低保障型商品保費,但準備金利率應反映市場利率水準,在保障型商品的準備金利率已加碼0.25%的情況下,還能加碼多少? 行動方案既以「金融發展」為名,應以勾勒金融業本身發展方向及行動為主,但其中又有許多行政院期望金融業在其所制訂台灣經濟新發展策略上的配合行動。政府似仍未能跳脫上世紀70~80年代台灣經濟發展策略上的舊思維:政府制定產業發展策略,然後透過當時政府主導的金融業,主導資金流向,促成產業發展策略的實現。但是,在今日台灣金融業已基本自由化的情況下,這種金融配合產業的發展思維,已不符實際。政府所策劃的新創產業,若的確大有前景,資金自然流入;若不符期望,資金自然逃離。在自由市場經濟運作中,金融業以其專業的風險評估,導引社會的儲蓄資金,投入最有前景及效率的資金使用者。政府金融監理單位的責任是確保金融業有足夠的專業能力,能夠評估資金使用者的風險及前景;以及足夠的資本來承擔風險,保護資金提供者,以維護金融流通。台灣的金融業,尤其是銀行業,始終有機構家數過多,市場份額分散,獲利能力弱,股權投資報酬低,以致資本無法大幅擴張;而缺乏足夠的經濟規模,也導致無法吸引一流人才,提升專業能力,在國際市場上有效競爭,並分散風險的問題。此次的「金融發展行動方案」在銀行發展方向下有一個目標為擴大機構規模,而具體的策略則是調降金控公司首次投資其他金控公司、銀行、保險公司及證券商應取得25%控制性持股的規定至10%,提供先參股合作再整併之機會。這是正確的作法。然而,很不幸的,金管會顧立雄主委表示金融整併將排除公股金融機構,這大大限縮了整併的範圍。公股金控及銀行目前仍占台灣銀行業資產總規模的50%左右,在前十大銀行中更有七家仍為公股。其實,除了台灣金控以及土地銀行為政府百分百持有外,其餘所謂的「公股」金融機構,皆為上市公司,政府持股也不過20%左右,但擁有經營權。金管會為什麼可以獨厚財政部,保護其經營權不受其他投資者挑戰?公司治理的良窳,最終取決於市場的監督。當公股銀行的經營股東受到金管會的不當保護,無需面對市場監督時,難怪重視公司治理外資,在公股金融機構的持股比率始終偏低。行政院的「金融發展行動方案」亮點不多,其中的一個亮點:放寬金控購併門檻,又因排除公股金融機構,大大限縮了金融業整併的範圍。(作者是台大管理學院兼任教授、富邦金控高級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