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整合現有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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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民眾擁有不同的電子支付的帳戶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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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可相互轉帳。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金管會將整合電子支付與電子票證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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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完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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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支(例如街口支付)及電票(例如悠遊卡)機構都將稱為電子支付機構;此外,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不同電支機構之間,例如街口和歐付寶的使用者,將可互相轉帳,一舉打通不同電支平台間資金移轉大門。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審查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第四十七條之三的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文字,修正為經營金融機構間。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修法主要是為放寬金融機構(例如電子支付)業者可成為財金公司會員,以加入資金移轉清算平台。 顧立雄表示,目前由財金公司負責金融業資金移轉清算業務,但因為法條限制財金公司會員限於銀行,電支業者非銀行,不能成為財金公司會員,導致電支業者必須先找一個銀行擔任「管理行」,才能辦理資金移轉清算業務。但銀行法修法通過後,將放寬電支等金融機構可加入財金公司,透過財金平台進行資金移轉。屆時等於不同電支業者間的資金移轉可全面打通,例如街口帳戶餘額,將可轉到歐付寶、或LINE Pay一卡通電支帳戶。目前有五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四家電子票證機構,由於一卡通、遠鑫兩家電票機構已申請兼營電支業務,另兩家電票機構悠遊卡、愛金卡,一家正在申請、一家也表達要申請,未來四家電票機構都可能兼營電支業務。在此前提下,金管會已著手整併電支與電票法令。顧立雄說,銀行局正在草擬新的電子支付法,也就是將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與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法規整併,整併後,電支和電票業者都將歸為電子支付業,新的電支法最快在春節後排入立法院新會期審議。另外,財委會昨天審查銀行法及證交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雖然審查完成,但有立委對部分條文有異見。因此兩案提報院會討論前,須先交由黨團協商,本會期恐難完成三讀。由於金控法目前最高罰鍰已提高到五千萬元,但銀行法還未提高。顧立雄說,希望趕快完成銀行法修法,將最高罰鍰提高到五千萬元,讓金控、銀行罰度不一致情況不要持續太久。閱讀秘書/電支與電票目前國內有五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即歐付寶、街口、橘子支付、國際連以及簡單行動支付。至於專營電子票證機構則有四家,分別是一卡通、遠鑫、悠遊卡和愛金卡。電子支付業務可承作範圍較廣,包括早期的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代收代付,即所謂的第三方業務)。電支機構還能收受儲值款項,電子支付帳戶間則可做款項移轉(即轉帳)業務。不過,目前電支轉帳限於同一平台,例如都是街口支付的使用者,才可互相轉帳。電子票證業務一開始主要用於支付交通運輸票證,例如悠遊卡用來搭捷運、公車,但電票功能也逐步打開,如目前各式電票幾乎都能在超商小額支付,且金管會也開放電票機構可申請兼營電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