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民代表洪文璋不滿民進黨桃園縣黨部決議對他停權6個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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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到桃園地院民事庭遞狀訴請停權決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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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仿王金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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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對他的黨職黨權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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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不要剝奪我選蔡英文主席的權利」。
由於洪文璋提假處分的對象是民進黨中央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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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民進黨的法人代表是主席蘇貞昌,等於以蘇主席為被告,不過民進黨中央評議委員會尚未對洪文璋停權案做出決議,他先一步提出假處分,時間可能早了點,法院受理後如何處理待觀察。
民進黨桃園縣黨部表示尊重洪的個人提告,強調一切都依照黨的規章處理,所有程序都有依據。
洪文璋上月因不滿黨提名方法,開記者會時撕掉縣黨部主委鄭文燦與黨主席蘇貞昌合照,後遭縣黨部黨紀處分停權6個月,報黨中評議會審核,中評會預定4月1日開會討論。
洪文璋昨天發表聲明「投蔡英文一票是我的基本權益」,強調開記者會是表達黨員意見,沒針對特定人,是針對黨的政策發言,所有指控皆有所本,沒想整起事件發展成內鬥。「我沒有犯錯,不該被剝奪選主席的權利」,並到桃園地院民事庭遞狀訴請停權決議無效,也對中評會的決議「預為假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