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88歲范老太太在丈夫過世後繼承3幢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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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她把2戶房產贈與給3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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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住在鄉下老宅。她向法院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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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獲贈房產後就對她不理不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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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由她獨居鄉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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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家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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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給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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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度打電話要求返家都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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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提領她的存款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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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她難以溫飽,要靠女兒接濟,她以3子不念養育之恩、未盡孝,訴請撤銷贈與,想討回房產。法院審理時,3個兒子都說,一直都有給孝親費,也會輪流回家探望,長子表示曾和媽媽同住,扶養費3兄弟分攤,因媽媽住不慣大樓,才搬回老家,他們還裝監視器,隨時監看母親生活起居,至於領款是因繳房屋稅和修繕老宅,媽媽誤會他們偷領。老太太的房客作證說,3個兒子會輪流回來、送餐、會帶媽媽去看病,「他們母子看起來感情不錯」,法官查出老太太的存款確實用在繳稅和修繕,認定3子並無未盡扶養義務和不孝,判決老母親敗訴。桃園市范老太太送兒子房產後,以兒未盡孝打官司討還,法官判她敗訴。圖為桃園地院法庭。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