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南科某科技公司劉姓資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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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和他婚外情的高姓女同事要求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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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對方電腦竊取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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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寄性愛照給她丈夫當「生日賀禮」;兩人姦情曝光都遭公司炒魷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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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被依通姦罪判刑四個月、賠償高女丈夫八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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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女判刑二個月、賠償劉妻四十萬元確定。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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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被控侵入高女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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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雖辯稱是「遠端測試」,但法官認為他是資訊專業領域碩士,是公司安全高階主管,卻違背資訊人員職業道德,入侵他人電腦窺視內容,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刑六個月確定。
劉姓男子二○○八年與公司另一部門高姓女主管婚外情,常到旅館幽會,或到風景區玩車震。這段婚外情維持一年多,高女因罪惡感提出分手,劉見復合無望,萌生報復念頭。
劉趁同事下班後,利用職權遠端侵入高女電腦,竊取她丈夫電子信箱帳號,並選在高女丈夫生日前一天,把他與高女往來情書、性愛照寄給對方,還以「你們家床好大,怎麼翻雲覆雨都不會掉下來…」等言詞羞辱。
高女丈夫得知妻子紅杏出牆,罹患憂鬱症,求醫吃藥才減緩痛苦,他控告劉妨害家庭並求償;劉妻獲悉後也對高女提出刑民事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