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憑空多了近千萬元的人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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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分居妻子用他名義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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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嚇出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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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是詐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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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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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妻否認心懷不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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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是幫姊姊做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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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她未經丈夫同意簽名,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個月。
桃園地檢署指出,幫人投保作業績,雖然保費自己出,但受益人可能是自己或子女,即使保險人「沒什麼損失」,但投保前最好徵得對方同意和取得授權書,避免日後衍生誤會和糾紛。
桃園地院調查,李姓男子和妻子2年多前分居,夫妻各住各的,少有往來和連絡,去年間李要投保意外險,卻發現自己憑空多了3個人壽保險,投保金額近千萬元,他向保險公司查詢,獲悉是妻子幫他投保,受益人是妻子,他質疑妻子動機不單純,甚至懷是想圖謀保險金才投保,因擔心自己安危,向檢方控告妻子偽造文書,想弄個明白。
檢方偵辦時,李妻否認想害夫、詐領保險金,供稱是為了幫做保險業務員的姊姊拉保險、協助姊姊作業績,沒有不良動機,且保險都是由她出,沒跟丈夫講是因為鬧翻失合。
法院審理時,李還是覺得不安心,認為安全沒保障。法官傳李妻和胞姊,2人都說只是做業績,法官查不出有不軌意圖,但李妻因沒有丈夫授權就簽名投保,認定觸犯偽造文書罪,判2個月徒刑,易科罰金相當於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