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六隊警察陳啟瑞執勤戒護爆胎車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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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遭後方板車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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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舉行告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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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式中以警旗、國旗覆蓋靈柩。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張雅婷攝影 分享 facebook 警察是項危險性極高的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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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在執行勤務當中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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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在國道三號就發生國道六隊員警陳啟瑞、楊于辰前往處理交通事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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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遭到拖板車追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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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員警陳啟瑞傷重不治。陳啟瑞的前同事對於警政署長在接受訪問時提到陳啟瑞警員是「因公死亡」感到不可置信,盼能給予殉職員警應有的尊重。這名同事在「爆料公社」上發文為陳啟瑞警員抱屈,認為陳警員的犧牲,拯救了現場6位民眾的性命,怎麼能不叫「因公殉職」呢?但警政署長在14日陳啟瑞警員的告別式時接受媒體採訪,卻說陳啟瑞是「因公死亡」,警察同仁原本期待署長能幫忙發聲,但署長的回答卻讓全體警察心碎。原PO表示,國道警察都知道高速公路上沒有任何一處是安全的,面對時速動輒破百公里以上的車輛及各種不確定的危險因子,國道警察的出勤即是「冒險犯難」。原PO說,員警「因公殉職」除了是給家屬妥善的照顧,更是給陳啟瑞警員應得的尊重與榮譽。網友們一面倒力挺原PO,認為陳啟瑞應該算是「因公殉職」,還有網友表示應該讓陳啟瑞進忠烈祠。事件發生後,國道警察局送出的公文是「因公殉職」,但警政署卻說是「因公死亡」,讓陳啟瑞的同仁也非常不滿,第六公路警察大隊竹林分隊分隊長張明光也在「NPA署長室」發文批評為何陳啟瑞被認定為「因公死亡」,甚至警察大學前教授葉毓蘭也投書媒體聲援國道警察,表示國道警察沒有專業或危險津貼,連超勤津貼是12000元,低於縣市的17000元。根據公務人員撫卹法,只要不符合執行勤務時已有危難事故發生、現場可能讓執勤者死亡、明知有生命危險仍奮不顧身這三項要件者,執行勤務時身亡都算「因公死亡」。因公死亡的撫恤金僅約1400萬元,因公殉職最高2千萬,兩者相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