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調查,
,台灣每年至少有七百五十次放生活動,
,以鳥類、魚類最大宗,
,總量達兩億隻。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主秘楊嘉棟說,
,這種行為對生態造成的傷害難以估計。 南投縣府農業處林務保育科長莊瑞均說,
,現行法規只規範不能放生公告的野生動物,
,導致宗教團體漸漸挑選「不在清單內」的動物放生,
,演變成商業化的獵捕、繁殖,提供野放。,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