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糖尿病的許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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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詐欺案入台北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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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監第十天因敗血性休克併多重器官衰竭、急性胰臟炎等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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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請求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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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認定北監未盡醫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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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北監賠許母164萬9185元。
許姓男子(61歲)罹患嚴重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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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詐欺案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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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入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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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新收人犯身體健康檢查程序中,記載他患有糖尿病,每天必須施打胰島素2次,但北監特約醫師看診卻未註記異常症狀或開處方,他6天後二度感到身體不適送至醫務中心,直到當天下午無法測得血糖質,送醫診斷為敗血性休克併多重器官衰竭、急性胰臟炎、急性膽囊炎、糖尿病酮酸血症,延至第十天不治。
許母認為北監管理不當,致兒子所患糖尿病未獲妥善照顧而病故,又兒子是獨子,她還有3名孫子要養,請求國賠683萬餘元。
北監辯稱,新收人犯身體健康檢查程序只供分類管制統計,並非充作醫師看診病歷,北監並非專業醫療機構,且許男就診時未告知有糖尿病史,又死亡原因與安非他命藥癮有關。
桃園地院指出,北監於新收人犯身體健康檢查程序記載許男患有糖尿病,並測得飯後血糖值為279 、備註「胰島素Bid」,可知當時已獲悉許男患有糖尿病史,又糖尿病需長時服藥,北監應視實際需要提供醫療與照顧。
法官指出,許男初次感到身體不適時求助,北監值班醫師未測血糖,與醫療常規不符,且許男未按時接受胰島素治療,不排除有加重疾病惡化的關連性,認定病故起因於北監未盡醫治義務所致,判國賠精神慰撫金150萬元,加上喪葬費共判賠164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