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生前二年贈與 計入遺產

夫妻間贈與財產免課贈與稅,

台中網路公司

,但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

專業網頁設計

,事後卻反而有可能被課遺產稅。北區國稅局轄區內的張先生死亡前二年內,

網購年菜

,已將名下的不動產全數贈與配偶,

台中操作排名

,自己只留下部分股票,

關鍵字廣告

,沒想到張先生往生後,

行銷達人

,竟被國稅局補徵鉅額遺產稅,張太太提出嚴重抗議,並質疑稅法上夫妻間贈與財產免課稅規定是玩假的。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不過,北區國稅局表示,這是針對夫妻間財產移轉要不要課贈與稅的規定。但同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也清楚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應在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FB粉絲團經營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虛擬主機租賃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網域申請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台中關鍵字優化
關鍵字如何操作
購物網站租用
網頁設計
粉絲團經營
台中網路公司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網頁設計
台中行銷達人
自然排序
排名系統
產品代銷
專營FB粉絲團
網路行銷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