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考試與司法官考試的第一試,
,重複報考及錄取人數比超過五成五以上,
,因此考選部規畫從103年開始,
,將律師考試及司法官考試第一試合併舉行,
,並且修正第一試的應試項目,
,不過由於影響層面很大,考試院將召開全院審查會,討論此案。,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