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與侯姓女子在嘉義縣朴子市合夥開餐飲店,
,侯女發現陳男隱瞞已婚,
,她不甘成為「小三」,
,要求分手,
,陳男不肯由愛生恨,
,去年7月2日上午預藏水果刀到店內,
,要求復合,侯女不肯,陳男拿刀脅迫行動自由10小時,不給水喝、給飯吃,強迫侯女脫光衣服,要求口交做愛,連侯女月事來都不放過,還當面割腕自殘要脅,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依妨害自由、傷害罪,判陳男1年6月徒刑。,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