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某學校林姓技佐去年底和江姓女教師發生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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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持鐵鎚敲破女教師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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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拉扯她頭髮撞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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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用腳壓住對方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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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被打得全身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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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對方傷害連帶求償520多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林期徒刑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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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得賠償江10萬多元。檢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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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45歲)當天早上10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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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學生放置物品事情,在辦公室內和江姓女教師發生口角,林一怒下拿起工作用的鐵鎚敲擊江頭部,又大力扯她頭髮撞地板,造成江女頭皮、臉部,四肢多處撕裂傷。警方獲報到場,扣下林作案用的鐵鎚訊後將他依法送辦,經檢方偵結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依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江女同時提起民事訴訟,依出國紓壓費20萬元、無法工作損失200萬元、妨害名譽撫慰金100萬元、精神恐懼撫慰金200萬元,及各項醫療、交通,及薪資損失等,總共向林男求償522萬多元。林男辯稱,當時江女怒氣沖沖到辦公室,質疑他將學生物品亂放,自己不滿被誣指,兩人起口角衝突後,江先朝他頭部攻擊,他不得不制止才和江互毆。林認為,江要求出國紓壓費、財損等無法舉證,另撫慰金要求過高,請求駁回。法院審理後,依江女所受傷害,雙方薪資、名下財產等,認定江主張精神撫慰金額過高,應以10萬元為適當,其餘請求無依據駁回,包含醫藥、薪資損失,精神撫慰金等,判林應賠償江10萬8188元。女教師被男技佐持鐵鎚敲破頭,控告對方傷害並求償500多萬元。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