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稱浩鼎案法官「失控吼叫」 士院:絕非事實

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涉浩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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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上周三開首次審理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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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後有民眾投書網路媒體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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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庭訊不專心和法官聊天、發出吼叫聲怒斥證人、企圖誘導證人發言、質疑審判長專長審理性侵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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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家事」證照如何審理專業技術授權案等。士林地方法院18日發新聞稿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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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內容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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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阻絕外力試圖透過輿論影響審判獨立之空間」。民眾投書內容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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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被石破天驚地尖嗓憤怒聲音驚醒,指審判長「發出吼叫聲情緒幾近失控」、「審判長仍然是百轉千迴,一再用誘導方式要證人回答─背後就是有人主使,被告就是有罪」、「證人不照審判長的意思回答指證被告就是犯罪」、「在這種已經簡單到不能簡單地一問一答對話中,都可以用威逼脅迫語氣對證人施壓,在證人語意中挑盡毛病」。士院指出,投書網媒的民眾署名「李宗吾」,經查旁聽名冊並未見相同姓名的人到場旁聽,無法考證投書內容是否為親身見聞。法院也調閱當天開庭錄音檔,確認審判長在訊問過程中,僅督促證人就問題「具體」回答,聲調保持平穩,尤其沒有高聲喝斥、引導證人回答等狀況,另詢問當天在場多家媒體,也未發現投書所述情形。審判長在審理過程中和法官交換意見,並非「閒聊」,沒有違反規定,且時間短暫未影響程序進行。法院表示,審理浩鼎案的審判長資歷長達14年,案件內容多元,性侵案件只是其中一項,其他也包括金融案件。審判長持有多種專業證照,家事案件是其中一項,僅代表審判長擁有這項特殊專長,相較其他沒有證照的法官,可以有優先辦理的權利,並非代表審判長只能承審家事或性侵案件,投書對於司法院專業證照制度有極大誤解。法院指出,現今為司法改革重要時刻,對於各界批評會虛心檢討,但投書內容有所誤會,希望藉此釐清,也期盼「阻絕外力試圖透過輿論影響審判獨立之空間」。翁啟惠日前因浩鼎案出庭。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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