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傅崐萁爭取連任,
,若與妻子徐榛蔚同時登記參選,
,引發適法性討論;花蓮縣選舉委員會總幹事蕭明甲昨天說,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法規定,
,夫妻同時登記參選一切合法。 蕭明甲表示,
,選罷法並未限制夫妻不能同時登記參選,徐榛蔚資格如果符合規定,當然可以參選。 他說,依選罷法第廿四條規定,選舉人年滿廿三歲,得在投票選舉區登記為候選人。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卅歲,鄉(鎮、市)長候選人須年滿廿六歲。,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