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損害公司 台塑集體收回扣案不起訴

台塑前總經理林振榮等人被檢舉利用採購太空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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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廠商收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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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調查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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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有拿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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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法證明太空包為劣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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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廠商是以最低價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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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未因此致生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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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證交法背信罪構成要件不符,昨天對林振榮等廿四人處分不起訴。這起被台塑列為最高機密的「七二四肅貪行動」,檢舉人是「欣雙興」前董座劉宗正的兒子劉上至;劉上至不滿父親把公司交給哥哥劉上行,另開設塑佑塑膠公司競爭,並向父親爭取台塑生意,但未獲支持,他因此和父親翻臉,向台塑檢舉父兄行賄,全案才曝光。劉上至二○一五年向台塑集團寄發檢舉信,指控台塑從基層行政到高階主管自二○○八年起,集體收受欣雙興回扣,包括前總經理林振榮、掌控採購大權的總管理處發包中心前協理朱金池,收賄包括現金、禮品,確保欣雙興能獲得台塑訂單;檢舉信還附「供養資金帳本」為證,收賄範圍擴及台塑、南亞、台化與總管理處。當時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王瑞瑜剛上任,親自調查收回扣案,確認屬實後,將被點名廿多人免職;接任總經理僅廿四天的林振榮黯然下台。檢方陸續約談劉宗正、劉上行、劉上至及林振榮到案,但林否認收回扣。檢方調查,欣雙興的太空包均通過驗收,出貨後未接獲任何客訴,連同業供應商都證稱欣雙興是該領域龍頭,太空包品質優良。檢方認定,林振榮等人雖有收回扣,但欣雙興是以最低價得標,無法證明損害台塑利益,被檢舉的廿四人不構成背信罪。林振榮一九七六年進台塑集團,從仁武廠生產部小職員一路爬到總經理,沒想到因被檢舉收回扣而拉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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