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陳姓少婦與婆婆相處不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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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臉書發洩「他們這一家都有病」、「要X你娘回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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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到你爽」等字眼,
漸進式排名
,婆婆提告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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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判陳女罰金3千元。法界人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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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留言不能「過度」,以免觸法。
陳婦去年與丈夫爭吵後,懷疑是婆婆從中作梗。判決書指她去年1月10日深夜,在臉書動態消息公開留言「有部人生劇叫作(他們這一家都有病,連自住的家裡面都裝竊聽器外加針孔攝影機~~~是不是病得不輕)」。
8天後又留言「無風不起浪~~~為了電話也能吵,真是吃飽太閒,要X你娘回去X,X到你爽,不要把我兒子嚇到哭好嗎?!」
婆婆經女兒告知,憤而提告,家人撕破臉對簿公堂。
陳婦在偵查中坦承犯行,盼和解,婆婆認為她不尊重長輩,堅持不撤告,要給她一個教訓。法官曾努力勸和,婆婆不接受,最後以陳女臉書內容足以貶損婆婆社會評價,公開留言符合公然要件,考量她沒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