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誤送醫男嬰亡 保母賠710萬

新北市周姓保母3年前照顧一名罹患支氣管炎的5個多月大林姓男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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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高燒逾4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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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僅自行餵藥、泡澡退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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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誤就醫導致男嬰死亡。高院日前依過失致死判1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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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部分新北地院昨判賠710餘萬元。檢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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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是家中獨子也是獨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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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均是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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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起將3個月大的男嬰交給有合格保母證照的周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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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她全日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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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月男嬰身體不適,就醫診斷出急性支管炎,多次往返醫院。到了6月中旬男嬰病情加重,咳嗽不止、嘔吐,發燒超過攝氏38.1度。6月19日周女卻一度讓男嬰獨自在家,返家後男嬰已高燒40.2度,但周女未帶男嬰就診,僅餵食先前就醫時未吃完的藥品,並幫男嬰洗澡降溫,隔日才送醫。但男嬰到院前已死亡,死因是支氣管炎、肺炎,導致呼吸性休克。男嬰身亡後父母悲痛萬分,身心承受極大痛苦,婚姻最終也破裂。家屬質疑周女沒將男嬰照顧好或及時送醫,才釀憾事。但她否認照顧不周,並稱當時整晚都沒睡、用心照顧男嬰,見病況惡化也立即送醫,有善盡保母義務。一審法官判周女2年8個月,周女上訴,高院日前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1年10個月。此外她幫男嬰洗澡時不慎撞傷男嬰,另依業務過失傷害等罪判處拘役100天、可易科罰金。男嬰父母另民事求償逾1600萬元;新北地院認為,嬰兒發燒時保母應持續測量體溫,觀察身體狀況、即時送醫等,考量周女家境清貧,判她應賠償母親396萬餘元、父親314萬餘元共約7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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