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將可能從9月開始增加公屋租金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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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來租戶強烈反彈。表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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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加租是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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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仔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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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是那回事。為什麼?房委會加租的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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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房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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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租金可以根據租戶的入息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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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新的調查顯示,從2013年至2015年,公屋租戶的收入上升了16.11%,在這種情況之下,房委會調升租金至最高上限的10%,是合符「房屋條例」規定的。然而,這只是表面數字,如果房委會考慮到以下因素,便不應該在這個時候增加租金10%。須知道,公屋居民的收入增加了,不代表他們的生活品質提高,更不代表他們口袋的錢多了。眾所周知,不少公共屋邨的菜市場和停車場都變成領展旗下物業,在這家上市公司的操控之下,日常生活用品食品近年的漲價幅度以倍數增長。簡單來說,一斤蔬菜從六元上升至二十元,肉價魚價也上漲得驚人,在這個情況之下,儘管居民的收入增加了,但為了應付這些日常必需品的,已經喘不過氣來,如何還可能有剩錢?因此,房委會光以居民收入上升的幅度作為調高租金的依據,並不合理,作為一個法定機構,它不是應該全面去看公屋居民的生活品質是否有提升,才下決定嗎?然而,看看房委會的歷史,大概就知道它不是一般的社福機構。1973年港督麥理浩將多個獨立的建屋部門統合成房委會,以便更好完成其「十年建屋計畫」後,房委會就已經不僅僅是一個社會福利部門。表面上,那是提供廉價房屋予基層市民,實際上,房委會需要追求自負盈虧。因此,後來出現的「居者有其屋計畫」、「公屋富戶政策」等等,都是朝著這個方向走的。回看歷史,當知今朝。了解房委會成立的原意,大概也不應對它有太大的期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