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所高中聘林姓校友擔任棒球社助理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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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與許姓學生投捕練習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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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學生未戴防護面具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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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球擊中鼻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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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永久失去嗅覺;家長求償一百六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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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調解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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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被依重傷害罪嫌函送法辦。林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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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幫母校教學弟卻遭求償,很灰心。
耳鼻喉科醫師張育端表示,嗅覺的感知神經是人體中最纖細的,鼻梁骨斷裂不一定會造成嗅覺喪失,可能是感染或血塊堵塞造成,一旦喪失可能永遠無法恢復,外傷、感冒、鼻竇炎都有可能失去嗅覺。
林目前就讀中部某科技大學,高中母校為發展棒球社,聘他擔任助理教練,去年四月三日下課鐘響,林仍繼續投球與十八歲擔任捕手的許姓學生練習投捕,有一球許沒接住擊中鼻梁。學校將學生送醫,消腫後翌日出院,之後到台中榮總就醫,經開刀治療,住院一周才回校上課。
許母發現,家裡燒開水,茶壺燒焦了,許都沒聞到?認為他嗅覺出問題, 向區公所申請調解,要求林姓學生與家長賠償一百六十萬元;林姓家長說,投捕本來就有危險性,兒子並非故意丟壞球,無法負擔巨額賠償,調解不成立。
校方表示,學校盡力幫忙爭取學生保險賠償,農曆年後許母再提出醫院「失去嗅覺」證明,學校向保險公司申請重大傷害賠償最高的二十萬元。
律師鄭世賢表示,助理教練應要求學生有防護措施,該負道義責任,至於學校是否應負責任,因是下課時間,要視學校是否有規定練球要戴護具,才能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