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鄭姓女子從小父母離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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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父親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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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被好好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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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遭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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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夏穿冬衣、冬穿夏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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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了也沒帶去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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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3歲被母親接走才唸小學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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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大成人後卻被父親控告遺棄,母親看不過去出庭道出悲慘過去,桃園地檢署認為父親未盡養育保護責任在先,全案不起訴。鄭父指控,女兒自成年以來不曾給過他半毛錢,害他現在只能靠朋友接濟,有時得撿拾垃圾桶廚餘度日;25歲鄭女庭中反駁父親說詞,指稱13歲離開父親後就不曾見面,父親也不曾與她聯繫,並強調跟父親生活並不快樂。鄭母出庭替女兒作證時強調,女兒完全沒有受到妥善照顧和教育,不但衣服亂穿,還被用二手菸燻,剛接回來時,牙齒幾乎蛀光,頭髮也都沒有洗。她表示,鄭父對女兒的方式根本不算撫養,而是「虐待」,當時很想把女兒帶在身邊,但對方以掐死女兒相逼,只好就範,事後才透過朋友找到人並將人帶回,接回女兒後,對方也沒付過半毛錢撫養。鄭父屢傳未到,檢方事後委託警方調查,得知他寄人籬下,確實會翻垃圾桶的食物果腹,還撿拾回收物換錢,偶爾還會請人抽菸、吃東西,認定他尚未達到無自救能力程度,更無法憑片面之詞就認定女兒涉及遺棄罪責。檢方認為,縱使鄭父無法自救,但未善盡撫養責任在先,時間超過2年,難以事後要求鄭女承擔遺棄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