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指出,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駐橫濱辦事處,
,對遭通緝列註人士申請文件證明,
,在審查時不嚴謹,
,缺乏警覺而流於形式,
,重蹈過去駐英代表處錯發汪傳浦證明文件的缺失,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21日通過監委葉耀鵬提案,糾正外交部。 監察院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駐橫濱辦事處,未能維護國家利益與公共秩序,協助國內司法機關公權力行使,對申請文件證明審查不確實,流於形式,確有重大違失。,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