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菜園剩菜 阿嬤惹偷竊官司

「鄉親們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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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再去高麗菜園撿剩菜!」台南善化連續兩天發生三名婦人到菜園撿採剩下的高麗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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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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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昨高聲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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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里民不要再去高麗菜園撿菜。高麗菜價崩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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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菜農不願耗費人力放棄採收,市場裡一顆高麗菜現在只要二、三十元,台南市卻發生到高麗菜園撿剩菜吃上官司糾紛。警方調查,八十一歲胡姓婦人與七十三歲王姓婦人,九日到住家附近菜園,見高麗菜已裝箱運上車,認為已採收完畢,其他留在菜園裡的是不要的廢棄物,於是到田裡各撿了二顆及三顆高麗菜,不料被收購的林姓菜販發現報警;另名七十六歲胡姓婦人十日在另處菜園撿了十顆高麗菜,也被告。警方說,還有兩名撿菜老婦也遭林姓菜販拍照蒐證,還沒被告。三名婦人喊冤說,她們三、四十年來都是這樣撿,「那些都是嘸人要的菜」,她們願意以市價廿元買回,但林姓菜販要求每人賠償十萬元,根本付不起。堅持提告的林姓菜販表示,還沒採收的高麗菜是次級品,並非棄置不要,他是勸阻無效才提告,社會要有正義公理、要有法治觀念,要求每人賠十萬元,是為給對方教訓。居間斡旋未果的嘉南里長林儀伍說,這些菜放在田裡不收也是被耕鋤成菜肥,林姓菜販雖在法理上站得住腳,但應該先出言制止,而非直接拿手機錄影蒐證、索賠。此事鄉親群情激憤,要串連拒買林的菜。居民說,撿拾剩菜是基於不浪費勤儉美德,在地方行之有年,如今怎會落得變成小偷?法界人士說,從法理上,主要看有無主觀犯意,若收成中擅自摘取恐觸竊盜罪;依民間傳統,收成後單純撿拾應無虞,得視收成情形斷定。另依比例原則而言,若無具體犯案動機,應可獲不起訴或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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