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民遺孀領半俸 將修法提高門檻

近年許多獨身老榮民迎娶來自大陸或東南亞的年輕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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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新郎」年事已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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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不久就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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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還很年輕的配偶可以領「半俸」達數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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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外界質疑。
退輔會已與國防部協商修訂「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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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必須年滿六十歲、且婚姻十五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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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可領取半俸。
退輔會主委董翔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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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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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比照公務人員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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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修法草案已送立院審理。
退輔會就養養護處長張怒潮表示,目前修法計畫規定,配偶必須年滿六十歲、婚姻關係維持十五年以上、且未再婚,才能領取半俸。如果配偶因身心障礙失能而無工作能力,或該榮民退伍之前兩年以上,就已經與配偶結婚,就不受上述年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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