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府拆他家 屋主:沒我同意沒通知

新竹市中央路、仁愛街口因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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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楊姓民眾稱住了40多年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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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土地分屬新竹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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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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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拆除部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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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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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的建物在市府土地上,昨天突遭拆除,楊姓民眾質疑,僅存的「房屋」所有權是他的,未經他同意,就拆除「太霸道了!」
新竹市都市發展處處長翁義芳說,楊姓民眾並非承租人,占用土地多年,楊的房屋3年前,遭縣府拆掉後,剩餘的殘址已不是「合法建築」,市府早在98年就公告,殘址算違章建築,「本來就可以拆!」且鐵捲門、支架萬一倒塌,有公共危險之虞。這個區塊目前正在都更,市府因此要清理土地上建物。
中央路、仁愛路口的這片區域土地分屬私人、縣府、市府,楊的房子佔用縣、市政府土地,新竹縣政府曾訴訟,要求拆屋還地,獲勝訴後,3年前依法拆除。拆到剩靠馬路的長方形區域長約7公尺、深約1公尺,只剩2根支架、一扇鐵捲門和磚牆。
翁義芳說,這塊土地深僅1公尺,屬於畸零地,依法也不能蓋房子。都更後從馬路邊水溝要往內退縮2公尺,當人行步道,這塊狹長地包含在內,不能出租。翁義芳說,若楊先生能提出殘址的「物權」證明,如繳納房屋稅證明、門牌等,主張自己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市府會補償房屋拆遷費給他。
「房子是我的!」楊姓民眾表示,這棟房子原本有2層樓,1樓為素食店面、2樓自住,已住20多年。新竹縣政府追討土地後,他搬離原處,但想向市府承租剩餘的店面繼續營業,詢問後得知要追繳5年的租金,因財務困難沒有辦理。
楊先生說,最近他又整修店面,想向市府承租,要重新開店。之前怪手拆屋時,他還提醒工人「不要誤拆」,並在屋子上貼公告。但昨天鄰居通知他「被拆掉了!」他和妻子趕到現場,只剩扭曲的鐵皮和鐵架,夷為平地。
竹市都發處都更工程師黃奇生說,去年曾開公聽會,向住戶和地主說明,楊先生有到場詢問拆屋一事,也告知違章建築必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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