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近日大力取締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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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雖在保護市民安全,
系統建置
,但部分轄內有快速道路匝道的警分局,
主機代管
,把攔檢點設在匝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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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要讓民眾「插翅難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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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執法遇歹徒惡意衝撞或民眾真的酒醉撞上,後果不堪設想,也有民眾質疑逐車攔檢已有違反人權之嫌。
于姓市民日前乘坐轎車由中彰快速道路西屯匝道下行,才滑下匝道,發現警方把匝道口封住,通過得繞S型;一打開車窗,警員立即把鼻子湊上來聞,並問:「有沒有喝酒?」
于姓市民訝異指出,這樣的大陣仗,感覺是要圍捕槍擊要犯,結果只為盤查駕駛人有沒有喝酒;他問警員:「不怕被撞上嗎?」警員苦笑說:「上面規定的,我們也很無奈!」
警方的「搏命執勤」,同樣出現在大坑返回市區的太原路上,原本偌大的太原路,硬被縮減為1個車道,車窗搖下來,同樣只為查酒駕,有警員說:「若是留下兩個車道,攔檢的效果就差了!」
1名女姓業務經理對此執勤方法不以為然,警察好像把所有市民都當成賊防範,且警員自己身上可能有難聞菸味,欺身湊近女性駕駛人,令人不敢苟同,有時讓人有騷擾感覺。
律師李學鏞說,警方把道路限縮只剩1個車道,市民無從選擇就被攔下,這是把所有人都當成嫌疑犯,違反大法官535號解釋令,行政上也違反比例原則。
他說,正確方式是發現有車子蛇行、超速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行為,警方才能攔車檢查,否則逐車攔查是違反人權,目前警察的執勤方式有待檢討。
市警六分局交通組長洪文宏說,民眾下匝道看到員警的路檢點,約有目視距離200公尺,路檢點還有LED燈警示牌,若要衝撞路檢點,會有雞爪丁等工具以因應突發狀況,員警生命安全不致遭到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