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執業處所 增訂例外條款

藥師法第十一條原規定「藥師執業以一處為限」,

發電機保養

,去年大法官宣告違憲。立法院昨三讀通過藥師法修正案,

電動氣動打包機

,明定例外條款,

珠寶銀樓

,醫療機構或藥局藥師在從事藥癮治療、傳染病防治服務、義診、巡迴醫療、藥事照護,

減重塑身

,或在偏遠地區執行調劑業務等狀況下,

防災器材推薦

,可合法於執業處所外執業。
基層藥師對原藥師法規定怨聲不斷,

宜蘭美食

,曾有藥師生病,

保健食品推薦

,或遇家屬死亡,請求衛生局核准其他藥師跨診所支援卻遭拒,遲遲找不到代班藥師。西醫師劉泓志與藥師楊岫娟、蔡美秀等人因而聲請釋憲。
大法官釋字第七百一十一號解釋文指出,藥師法限制藥師僅能於一處執業,對藥師執行職業自由形成不必要限制,有違中華民國憲法比例原則,牴觸憲法保障工作權意旨。相關條文自今年七月卅一日起失效,醫師、藥師公會先前各自提出修法版本,但雙方意見不同、爭執不下。立法院昨天通過行政院提案,明定藥師執業例外條款,並為避免「掛一漏萬」,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有公益或緊急照護需要者亦可比照辦理。,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關鍵字如何操作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網路代銷公司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網路行銷
SEO
漸進式排名
網路代銷
SEO優化
排名優化
自然排序
網域申請
專業網頁設計
網頁設計
排名系統
網站優化
網路行銷顧問
台中行銷達人
專營FB粉絲團
台中網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