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李文忠98年參選南投縣長時,
,指南投縣長李朝卿、吳敦義和江欽良等人同遊峇里島,
,「喬」議長和副議長人選,
,並搞定砂石利益,
,被控違反選罷法,
,一審查出李文忠已盡查證義務,且屬可受公評之事,將李文忠判無罪,李朝卿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昨將全案駁回,本案檢察官可再上訴。,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