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東石鄉農會辦理杏鮑菇供銷業務,
機械面版印刷
,虧損4381萬多元,
刀具櫃
,去年以檢調偵辦為由,
噴印機出租
,向法院控告前總幹事劉金印及楊姓業務承辦人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油壓切刀
,法院判農會敗訴;但昨天嘉義地檢署卻依違反商業會計法,
台中聚餐餐廳
,起訴劉金印夫婦及5名職員共7人。
東石農會利用400坪閒置倉庫,
除臭
,改建現代化溫控冷藏庫,
備審資料輸出
,以太空包栽培杏鮑菇,每年曾創造3000萬元營業額,後因虧損傳出弊端,調查局南機組偵辦將劉金印夫婦等7人法辦。
檢方說,劉金印89年3月到100年9月16日當總幹事,為掩飾94年至99年經營不善虧損,與當農會秘書陳姓妻子,指示曾姓、張姓、鄭姓、蔡姓及柯姓等5名會計及供銷部股長、職員,對杏鮑菇成品存貨、牛蒡片手續費,以及銷售日用品手續費等,以虛列存貨,應收款項與收入,擅自調降固定資產折舊比例等方式,美化帳面,使94至99年度決算書發生不實結果。
劉金印否認犯行,辯稱帳目是會計在做,杏鮑菇一開始批發價每公斤120元,後跌到60元,他不會指示違法作帳。陳妻也否認犯行說,她只是代理會計股長,未參與會計工作。
檢方說,雖劉金印夫婦否認犯行,但曾姓等5名主管職員都坦白犯行,供稱受劉金印夫婦指示所為,為此,請法院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