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腳鄉邱小姐問: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
短期照護
,出售時是否需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又過戶給客戶後,
護理指導員
,客戶再出售時是否應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南區國稅局太保分局答覆: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7款規定,
潭子人力派遣公司
,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者,
高雄保鑣
,非屬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
專業人力銀行
,故不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又過戶給客戶後,
專打詐欺律師
,客戶持有期間超過2年才出售,
新北專業看護
,不用繳納;如果出售時(以訂約日為準),
北部個人信貸
,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除非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該處自住房地,並辦竣戶籍登記,且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否則仍須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