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82歲楊姓老翁去年騎行路過特力屋賣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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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瞥見賣場倉儲前放有一張舒適主管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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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獵心喜竟起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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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自順手偷椅。剛購物完、才離開新椅子不過1、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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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椅主人謝男返回原地卻找不到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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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忙報警逮賊。楊翁當庭辯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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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人家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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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覺可惜才帶走,橋頭地方法院依竊盜罪,判罰楊翁1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10日,並宣告緩刑2年。謝男去年8月19日在特力屋買了一張主管椅,拆開新物件紙箱後,就暫放倉儲前,自己則步行前往巷口攔招計程車。謝男陳稱,才離開現場1、2分鐘,回來就不見新主管椅,報警才逮到行竊的楊翁。 然而,楊翁辯稱,自己在賣場附近從事回收工作10餘年,見主管椅紙箱已打開,裡頭有未組裝零件,且現場也沒有人看管,再加上該處常堆放廢棄物,「以為是人家不要的」,一心覺得可惜,才會順手載走主管椅,絕無不法意圖,矢口否認犯竊盜。橋頭地方法院勘驗現場,可見倉儲雖有堆放棧板、紙箱包裝商品,但並無散落破舊廢棄物,且判斷若賣場在倉儲出入口放置廢棄物,可能混淆商品、廢棄物,更不利商品進出,認為賣場應該不至於將廢棄物堆放在倉儲前,認定楊翁證詞不足採信。法官又表示,該主管椅、零件均有塑膠包裝,依常理來看,足以判斷是新品,且據楊翁證詞,也提到主管椅有經濟價值,認定他有不法意圖。經查,楊翁曾涉竊盜案件遭檢方依職權不起訴處分紀錄在案,橋頭地方法院認定楊翁因一時貪念,擅自取走主管椅,已侵害他人財產權益,犯後還矢口否認犯行,實屬不該。但考量謝男表示,「趕快結束就好」,無意追究,且高齡82歲的楊翁也稱,孩子叫他不要再從事回收工作,法官認為他應無再犯之虞,依竊盜罪判罰1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10日,緩刑2年,可上訴。高雄市楊姓老翁貪圖全新主管座椅,順手行竊,遭橋頭地方法院依竊盜罪判罰1萬元,得易服勞役10日,緩刑2年。記者賴郁薇/攝影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