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唱完睡朋友的男友家 女子醒來時內衣內褲被脫光⋯

柴姓男子去年見室友及室友女友,

專利歸屬

,將女子小寧(化名)帶回家休息,

包裝設計

,竟趁其醉意,

網路行銷公司台中

,在房內對小寧性侵得逞;小寧醒時發現全身上下都被脫光,

專利商標申請

,到醫院驗傷報案。案經地檢署起訴,

品牌設計公司 推薦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柴男犯意明顯,

台中水晶唇

,判他有期徒刑3年8月,

國際專利

,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柴男去年7月1日的凌晨,在租屋處見小寧(化名)不勝酒力,便提議將房間借給小寧,事後柴男竟萌生淫念,趁小寧熟睡後性侵,直到她醒來察覺有異報警。 小寧控告,當天跟劉女、劉女的李姓男友去夜唱,結束後約凌晨6點左右,回到李男租屋處休息;因酒醉狂吐,同在屋內的柴男便提議「到我房間睡」,當時自己詢問劉女「為何要讓我跟他睡」,劉女回答「柴男是男友的好友」,且他早上要上班,可以放心。小寧說,沒想到睡到一半,發現自己私處遭柴男生殖器、手指侵入,但因喝太多,不久後又睡著;而約中午12時醒來,看見外套、褲子及內褲全被脫掉,馬上跑出房外找劉女急問「怎麼會這樣」;劉女當下建議自己到醫院驗傷報警。柴男供稱,在房內在吹頭髮時,小寧一直看著自己,自己有點頭回應,而兩人睡在一起後,「小寧一直靠過來,我認為很不自在,便轉過身面對小寧,結果不經意跟她發生性關係」;完事後,小寧還躺在自己的手臂上睡覺,並非有強迫小寧的舉動。士林地院根據小寧的驗傷診斷書、從小寧身上採驗到的柴男DNA,以及劉女、李男證詞,認定小寧當時醉意明顯,不能抗拒,卻遭柴男為滿足個人私慾性侵,事後也未與對方和解,依乘機性交罪,判柴男有期徒刑3年8月。柴姓男子去年趁小寧(化名)酒醉後,跟她發生性關係,事後被小寧提告性侵,柴男辯稱「兩人合意性交」,但士林地院不採信,判他3年8月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購物網站租用
專業網頁設計
網站租用
網頁設計
客製化網站
社群行銷達人
關鍵字優化
SEO優化
粉絲團經營
SEO
關鍵字廣告
專營FB粉絲團
排名系統
產品代銷
台中網路公司
台中操作排名
網路行銷顧問
專業社群行銷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漸進式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