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1日審查通過「貿易法」修正草案,
,未來我和新加坡、紐西蘭等國簽署經濟合作協議或自由貿易協定後,
,符合資格的廠商可自行簽具原產地證明書,
,再申請適用優惠關稅,
,大幅簡化貿易程序。 修正草案增訂廠商自行具證制度,
,也就是由廠商自行申報原產地證明書,
,時效較目前透過公協會或團體核發原產地證明書快很多,且更便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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